案例背景
农民工讨薪难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关乎众多农民工及其家庭的生计与幸福,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虽然相关部门三令五申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针对农民工工资进一步出台和完善了相关的政策法规,但拖欠工资现象仍然存在。游仙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风险联控、矛盾联调、部门联动”为抓手,统筹多方力量,推动“单一调解”向“综合施策”转变,成功化解一起涉及47名农民工的80余万劳资纠纷,及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综治中心协同治理提供实践范本。
基本案情
蒋某等47名工人受雇于绵阳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讨薪没有进展,联系不到老板,电话打不通,工人拉横幅,矛盾激化。
该工程项目总包单位为绵阳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是绵阳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是绵阳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法人代表邓某实际没有履行该公司承建的某业主单位功能完善项目职责,项目实际控制人是邓某的姐夫谢某及其亲兄弟谢某某等3人。该项目现已实施完毕,欠薪的原因据劳务分包单位称没有钱,工程还没有最终结算,造成民工工资拖欠。
处置过程
登记分流:区综治中心群众接待窗口工作人员接到农民工来访反映诉求,进行了简要询问登记,分流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室处置。
预警研判:同时接到社区网格员上报关于部分民工拉横幅的信息,预判矛盾涉及人数多、金额大,可能引发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立即启动“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机制”。
协调联动:为了让民工尽快拿回自己的血汗钱,区综治中心组织召开协调会,联动区人社局、区公安分局、律师、专家库成员等多方力量,形成“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协调工作机制。根据联合调解,多方参与化解,重大疑难纠纷由多部门协同化解的原则,安排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室与业主单位每周保持电话联系2次以上,要求尽快筹措民工工资。同时,提醒业主单位在没有得到清欠工资的指令前,不得支付工程尾款。
依法调处:根据支付民工工资相关法律条款,分别给绵阳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发送《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绵阳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仍拒绝支付蒋某等47名农民工工资共计811423.00元。2024年10月,以绵阳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告诫谢某,并将案件准备移送公安部门侦办时,绵阳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谢某在辖区民警的告知下,表示愿意配合调查。
调解结果
矛盾化解实效。经调解,纠纷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业主单位、总包方和劳务分包方三方核实清楚所有账目和工程工作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2、30天内把拖欠工资支付完成。
回访制度成效。2024年11月28日,区综治中心进行回访,蒋某表示47名农民工已收到绵阳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共计811423元,并向综治中心表示感谢。
经验启示
民生无小事,农民工工资事关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谢某恶意拖欠薪资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在劳务合同纠纷调处中,综治中心发挥“中枢”作用,变“单打独斗”为“集团作战”,聚焦专班调处、专业赋能,依法办理群众每一项诉求,为矛盾调解提供更具专业性的工作方式。本案通过耐心调解和依法依规处置,化解了矛盾,充分彰显了法律在维护劳动者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以及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关键作用,为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游仙区通过抓机制建设、抓资源整合,不断强化科技支撑,纵深推进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实战化运行,架起与群众密切联系的“连心桥”,区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为方便群众办事,特设立在区政务服务中心,深度融合司法、人社、民政等20余家行政部门,整合矛盾纠纷调解、信访接待、诉讼服务、检察服务、警调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心理咨询等功能,扎实做好群众诉求登记受理、分流转办、监督反馈等工作,实现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调解、仲裁、司法确认、速裁快审、法律援助等工作“一站式”办理。综治中心常态化开展“法官检察官接待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坐诊”“专家库成员下沉调解”等活动,集中攻坚重大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游仙区“防新案、化积案、攻难案”工作入选全国百个“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全区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99.51%,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连续四年下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