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因二手车交易引发的消费纠纷,从综治中心派单到双方握手言和,仅用一天时间便圆满化解。近日,游仙区综治中心充分发挥统筹调度、快速响应、部门联动的核心枢纽作用,创新推行“调解阵地前置”工作法,将调解室搬到纠纷现场,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及外地消费者的二手车买卖纠纷,实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突发纠纷:外地购车引冲突,综治中心快响应急
4月21日,区综治中心接到游仙区公安分局110警情推送信息,在我区新桥镇发生一起二手车交易引发的消费矛盾纠纷。外地群众郭某某在新桥镇二手车行购车后,认为车行存在销售欺诈行为,双方多次私下协商未果,矛盾逐步激化,由言语争执升级为肢体冲突,严重扰乱车行正常经营秩序及周边公共秩序,存在不稳定隐患。接到上报后,区综治中心立即启动“分级处置、快速响应”机制。当日即完成任务研判、精准交办,向新桥镇综治中心下达调处指令,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矛盾在第一时间得到响应和处置。
创新举措:调解室搬进车行,一线调处消弭隔阂
为打破传统“坐等来访”的调解模式,减少当事人抵触情绪,提升调解质效,区综治中心指导新桥镇创新推行“调解阵地前置”工作法——将调解场所从机关调解室直接前移至纠纷事发地二手车行,变“坐等上门”为“下沉一线”,在矛盾源头现场开展调处工作。4月22日,新桥镇迅速整合多方力量,组建了一支由综治中心、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法律顾问、社区民警共同参与的专项调解小组,进驻二手车行开展现场联合调解。
联动攻坚:法理情并用,一日内促成和解
调解初期,双方积怨较深、情绪对立严重,诉求差距较大。调解小组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采取“背对背”分开疏导的方式精准发力。一方面,对当事人郭某某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肃讲明过激维权和肢体冲突的法律后果,引导其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另一方面,面向车行经营者详细宣讲《民法典》诚信经营原则及二手车交易相关行业规范,逐条说明欺诈经营对应的法律责任,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与此同时,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了购车合同、车况资料、交易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就地查明事实、厘清权责,为矛盾化解提供了客观依据。法律顾问从专业角度分析双方权利义务,社区民警则结合治安管理经验稳定现场秩序。多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法、理、情多个维度同步疏导,大大压缩了沟通环节,缩短了处置周期。经过多轮耐心调解,4月22日当天,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和解协议:二手车行一次性补偿郭某某5000元,郭某某自愿放弃本次二手车交易相关的其他全部诉求。双方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书,并承诺互不追责、不再滋生事端,真正实现了“当场调解、当场签约、当场息争”。
成效显著:一天化解矛盾,综治实战能力凸显
从4月21日综治中心收到线索,再到4月22日快速圆满化解,整个过程流程顺畅、闭环高效。通过“调解阵地前置+部门联动快处”模式,有效缩短了矛盾处置时限,严防矛盾上行升级。这起消费纠纷的妥善解决,不仅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进一步规范了辖区二手车经营秩序,充分展现了区综治中心统筹有力、响应快速、就地化解的基层治理实战能力。
经验启示:阵地前移、部门联动,赋能基层治理
这起案例的成功处置,为游仙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供了三点有益启示:一是聚焦时效管控,闭环快速处置。依托综治中心统筹调度职能,健全风险线索上报、分级交办、限时办结工作机制,压缩流转环节,实现矛盾隐患早发现、快介入、速化解,牢牢掌握基层维稳工作主动权。二是坚持阵地前移,就地定分止争。转变传统调解工作思维,推动调解场所、调解力量下沉纠纷一线,把矛盾化解在事发源头,有效降低当事人抵触情绪,提升调解针对性和成功率。三是深化部门联动,凝聚共治合力。以综治中心为纽带,统筹公安、市场监管、法律服务、属地网格等多方力量,各司其职、协同发力,构建起多元联动、优势互补的矛盾调处工作格局。下一步,游仙区综治中心将继续总结推广“调解阵地前置”等创新经验,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为辖区群众营造更加安全、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